北京机动车几年不年审会被强制报废
发布时间:2022-07-12关键字:机动车,强制报废,年审,年检
众所周知,机动车每年都需要年检,就像我们人去医院检查身体一样,机动车需要到车辆管理所进行检测,为了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,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,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。那么如果机动车长期不进行年检会有怎样的后果呢?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有关规定 [1] :
第十六条: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,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:
(一)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;超过5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
(二)载货汽车和大型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;超过10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
(三)小型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;超过6年的,每年检验1次;超过15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
(四)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,需要定期检验时,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。
(五)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。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,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。
(六)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(买卖),但可以继续使用;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(注销该车的档案),然后买卖。
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。
“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”的规定,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。现行机动车年检规定是,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,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检,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检。按照这个计算标准,一辆全新的私家车,连续3次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。而对于超过15年的老旧车,连续3个检测周期(即1年半)未获得合格标志,就将被强制报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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